党员管理制度 一、凡从公司党委外调入的党员,均由市委组织部或相关党委转递组织关系,经公司党委接受介绍到各支部。有关支部应明确其党小组。 二、凡调出公司党委的党员,一律由各党支部开出组织关系,经公司党委转递到市委组织部或相关党委,办理手续。 三、在公司党委范围内调动的党员,应由各支部开出介绍信到公司党委转递组织关系。 四、转递组织关系工作,由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原则上要求党员本人亲自办理。 五、办理组织关系的同时,一般在工作调动的同时办理转递手续,不得超过15日。办理的组织关系上应注明缴纳党费情况。 六、凡外出学习或外出帮助工作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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