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公司党委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三、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评议,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 四、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组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评议的档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然后报公司党委审定。 五、结合“七一”纪念活动等,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六、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公司党委汇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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