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御景华府商品房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已由崆区发(2018)27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平凉市惠民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御景华府商品房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位于泾河大道以南、博爱路以西、临泾路以北、兴北路以东,本次招标项目为御景华府商品房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4.项目概算资金:约100.5545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计划工期:2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8年9月28 日,竣工日期:2018年10月17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四级、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近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须将复印件整理成册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注:开标时所有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不带原件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7日,将报名资料发送至联系邮箱(248597907@qq.com)。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会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联系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惠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平凉市崆峒区博爱路3号工商联大厦11楼)。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惠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PLhmtz.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1.4万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缴纳方式:现金支付 缴纳地点: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中段富乐家园2单元1101室)(注: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期三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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