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惠民文化传媒公司对广告业务实行推销奖励活动

时间:2017-11-29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2120


为适应国家“供给侧”改革方针政策,即日起,平凉惠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成功推销广告业务的社会各界人士(惠民文化传媒公司全体员工除外),实行相应比例的资金奖励,广告业务类型涵盖户外大型立柱式广告牌租赁开业庆典和会展服务

为有效推进该项奖励活动,公司成立广告业务推销奖励领导小组,制订了科学严谨的推销奖励《实施方案》,就奖励标准、奖励流程、各项保障措施等进行了细化完善,为推销奖励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平凉惠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广告业务推销奖励标准

1.户外立柱广告牌按照最终签订合同成交单价予以相应比例的奖励,成交价不包含上图费用、不合并计算

类别

合同成交单价

奖励比例

第一档

5万以上

20%

第二档

4万至5万(含5万)

16%

第三档

3万至4万(含4万)

12%

第四档

2万至3万(含3万)

10%

第五档

1万至2万(含2万)

8%

2.庆典会展等服务按照单项合同净利润金额予以相应比例的奖励,不合并计算。

类别

单项合同净利润

奖励比例

第一档

5万以上

20%

第二档

4万至5万(含5万)

16%

第三档

3万至4万(含4万)

12%

第四档

2万至3万(含3万)

10%

第五档

1万至2万(含2万)

8%

第六档

1万及以下

5%

联系电话:0933—592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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