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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7年年报按期披露

时间:2018-04-26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1409


根据债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发债企业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由发债企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1至4月份),中期报告由发债企业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7、8月份)。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

为按期完成2017年度报告披露工作,融资部员工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手不足等困难,利用周末和晚上休息时间,认真分析财务数据、反复校队填报内容,4月27日公司“13平凉债”、“17平凉01”两支债券年报将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同时披露。